深圳唯冠公司起訴美國蘋果公司iPad商標侵權案一審宣判:蘋果公司敗訴。上海、深圳、江蘇等多地工商部門介入調查,蘋果門店和代理商下架iPad。對于一審判決,蘋果公司提出上訴。
案情回放
2001年-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臺灣唯冠分別在多個國家和地區共計獲得8個“iPad”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2001年,深圳唯冠在中國內地注冊了iPad商標的兩種類別。
2009年12月,臺灣唯冠向英國IP公司轉讓了iPad商標,2010年4月,IP公司將iPad商標權轉讓給蘋果公司。同時,蘋果公司和IP公司向中國商標局申請大陸iPad商標的轉讓過戶,被中國商標局駁回。
商標權具有嚴格地域性
2001年,深圳唯冠就在中國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成功注冊了“iPad”文字商標和文字圖形結合商標,獲得兩個商標的專用權,并將該商標使用在其自行研發的液晶顯示器等電子產品上。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標權具有地域性,即一個國家或地區依照其本國的商標法或本地區的商標條約所授予的商標權,僅在該國或該地區有效,對他國或該地區以外的國家沒有約束力。通俗地講就是“在哪個國家取得權利就在哪個國家受到保護”。
跨國企業要使其商標權在產品銷售的國家獲得保護,擴大商標權利的地域性,就必須通過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續。從目前來看,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直接向所在國家申請商標注冊;二是通過商標國際注冊,將商標權利延伸至產品所銷售的領土。
子公司對商標享有獨立權利
蘋果公司認為自己已經從臺灣唯冠手中購買了“iPad”商標全球使用權,自然就包括“iPad”商標在中國大陸的使用權。但是,深圳唯冠卻認為,自己才是“iPad”商標在中國大陸使用權的真正擁有者,蘋果公司在大陸銷售iPad平板電腦必須獲得該公司的授權。
臺灣唯冠是否有權代表深圳唯冠處理在大陸的iPad商標權呢?我國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及符合商標法第9條規定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其中的企業,是指依照《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而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
同時,按照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子公司屬于符合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的企業,可以獨立申請商標注冊,獨立行使注冊商標的使用權、許可使用權、獨占權等權利。
商標侵權的救濟途徑
我國商標法規定,遭遇商標侵權的,可以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