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同聲傳譯的基本功能
完善的同傳系統應該具備如下一些基本的功能:
5.1自動轉接現場語言功能
當現場發言與傳譯員為同一語言時,改語種的傳譯員無需再進行翻譯,可以關閉傳譯器的話筒進行短暫的休息,這時傳譯控制主機應該可以自動把該傳譯占用的通道自動切換到現場語言中。
5.2二次或接力傳譯功能
傳譯器應該可以接收到包括母語(現場語)、翻譯后語言、多媒體信號源等所有的語音,當翻譯員聽不懂現場語種時,系統自動將另一設定的翻譯后語種接入供翻譯員進行二次或接力翻譯。
5.3呼叫和技術支持功能
每個傳譯臺都有呼叫主席和技術員的獨立通道,方使傳譯員申請比如速度過快、技術支持等援助,而無須打擾其他與會人員。
5.4傳譯通道鎖定功能
防止不同的翻譯語種占用同一通道,系統應該設置通道占用指示燈。
5.6獨立語音監聽功能
傳譯控制主機可以對各通道和現場語言進行監聽,并帶獨立的音量控制功能。